根據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》,公務車是指黨政機關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,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。
  一般公務用車是指用於辦理公務、機要通信、處置突發事件等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;執勤執法用車是指用於辦案、監察、稽查、稅務徵管等執法執勤公務的專用機動車輛。
  (原標題:何為公務用車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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