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中共中央決定:對天津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進行了調整。孫春蘭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書記、常委、委員職務;天津市委副書記、市長黃興國同志代理天津市委書記職務。
   12月30日,天津市召開領導幹部會議,中央政治局委員、中央組織部部長趙樂際在會上宣佈了中央決定,稱這次調整,是中央從大局出發,根據工作需要和天津市領導班子建設的實際,通盤考慮、慎重研究決定的。
   據悉,孫春蘭同志將另有任用。 (綜合新華社、人民網)  (原標題:孫春蘭不再兼任市委書記,黃興國代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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